关于启动2025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和本市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和《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4〕10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校内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应为学校专职教师,参加过2024年上海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已取得结业证书。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2.申报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计算至12月31日),且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两年。
注: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破格推荐,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五年。
二、有关事项
1.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教学改革与创新、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探索、学生发展与学习效果等,具体参见2025年研究选题指南。
2.各学院应选派专人作为校内导师,辅导教师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开展申报。
3.学校将从严把关,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遴选。
4.项目资助期为两年,资助经费由财政专项扶持,金额根据申报选题方向一般在2万-4万内。期满后,由学校组织结项评估,市教委将遴选相关优秀成果进行交流展示。
三、申报流程
1.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于3月24日至4月5日期间,填报《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并安排专人作为校内导师予以辅导申报人申报及获批后开展资助计划。
2.4月6日由二级学院统一提交申报人、选题和申请书至学校人事部门汇总,于4月6日至10日期间开展校内评审遴选。确定校内推荐人选。
3.4月14日—18日,推荐教师修订选题及申报书
4.4月21日—25日,推荐教师登录平台完成网上申报。
平台网址(http://pyzz.7721.net)
5.4月30日由学校将盖章版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1.2025年研究选题指南
2.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样表)
3.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教师个人)
人事处
2025年3月24日